为进一步加强寝室管理,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习惯,提高文明意识,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、生活环境,现决定在全系范围内开展文明寝室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第一阶段:寝室自查(3.13-3.14)。各寝室各自整改卫生。
第二阶段:学生评审(3.15-3.17)。由学生会、研究生会以及各班班长组成学生评审团。参考《社会学系文明寝室考察表》对我系本硕博所有寝室进行综合考评,依照评审标准对寝室进行评比打分。按照每班2个寝室确定文明寝室名单,对各年级总分排在倒数10%的不合格的寝室进行记录并予以警告提醒。
第三阶段:院系评审(3.20-3.24)。由院系老师组成院系评审团,对学生评审团得出的文明寝室以及不合格寝室进行重点检查,对其他寝室进行随机抽查。结合学生评审团初评结果,确定标兵文明寝室和优秀文明寝室获奖名单,对二次检查仍不合格的寝室进行全系通报批评。本次活动评选结果将会在系网站上予以公示。
院系将对获奖的标兵文明寝室和优秀文明寝室进行表彰。
涉及以下条例任一条,将会由评审小组依照规定对该寝室成员予以全系通报批评,具体条例如下:
1、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(电暖扇等烘热电器、电饭煲等厨用电器、热水壶等烧水电器);
研究生会(2人):孙晓煜(硕士,女)、张强(博士,女)
班级干部(2人):蔺紫璇(本科,女)、周静娴(研究生,女)
学生代表(2人):徐青(硕士,女),马玉明(硕士,男)